成語:軍法從事
拚音 jūn fǎ cóng shì
解釋 按照軍法嚴辦。
出處 《漢書·王莽傳》:“敢有趁灌犯法,輒以軍法從事。”
例子 吳七一本正經回答:‘三天交不出船來,請~。’ 高雲覽《小城春秋》第40章
語法 作謂語、賓語;指按照軍法嚴辦
典故
《漢書.王莽傳中》:“敢有趨讙犯法,輒以軍法從事。”從事:處理。
按照軍中法令嚴辦。
《晉書.齊王冏傳》:“有不順命,軍法從事。”《三國演義》一○七回:“臣輒敕主者及黃門令,罷爽、羲、訓吏兵,以侯就第,不得逗留,以稽車駕;敢有稽留,便以軍法從事。”《明史.項忠傳》:“士卒畏敵不畏將,是以戰無成功,宜許以軍法從事。”《野叟曝言》八八回:“如兵馬缺額、盔甲軍器不全,輕則捆打題參,重則軍法從事。”
近義詞 依法辦事 , 依法懲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