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陸賈分金
拚音 lù jiǎ fēn jīn
解釋 《史記·酈生陸賈列傳》載: 孝惠帝 時, 呂太後 用事,欲王諸 呂 , 陸生 自度不能爭之,乃病免家居。出所使 越 得橐中裝賣千金,分其子,子二百金,令為生產。後因以“陸賈分金”謂休官後平分家產與子孫以為生計。 唐 駱賓王 《帝京篇》:“
典故
指陸賈將積存之儲蓄分給兒子們作生產資金。
後以此典比喻行囊、積蓄等;或表示安置家業。
漢惠帝劉盈時,呂太後獨攬大權,想要封呂家諸子弟為王,顧忌大臣中有人出麵說話反對。
陸賈自己考慮不能爭辯,於是稱病辭職回家。
他認為好畤(zhì誌,今陝西乾縣東)之田地肥沃,可以在那裏安家。
他有五個兒子,就拿出出使南越時所得到旅行袋中的包裹,賣得了一千金。
分給他的兒子們,每個兒子二百金,讓他們作生產資金。
此典又作“陸賈金”、“金橐”、“陸賈裝”。
【出典】:《史記》卷97《酈生陸賈列傳》2699頁:“陸生自度不能爭之,乃病免家居。以好畤田地善,可以安焉。有五男,乃出所使越得橐(tuó駝,口袋)中裝賣千金,分其子,子二百金,令為生產。”
【例句】:唐·駱賓王《上吏部侍郎帝京篇》:“陸賈分金將燕喜,陳遵投轄正留賓。” 唐·白居易《閑居貧活》:“樽有陶潛酒,囊無陸賈金。” 唐·杜牧《寄內兄和州崔員外》:“金橐寧回顧,珠簞肯一棖。” 清·王攄《會昌峽》:“不求陸賈裝,願策盧敖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