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屢見不鮮
拚音 lǚ jiàn bù xiān
解釋 屢:多次;鮮:新鮮,新奇。常常見到,並不新奇。
出處 《史記·酈生陸賈列傳》:“一歲中往來過他客,率不過再三過,數見不鮮,天久慁公為也。”
例子 搜身的糾葛,在香港屢見不鮮。(魯迅《而已集·略談香港》)
語法 作謂語、定語;指多次見到,並不新奇
指陸賈對兒子們說,不要讓我多次看見不新鮮之食物。
意即你們要經常用新鮮之食物待我。
後以此典比喻經常見到的事物,沒有新鮮感。
陸賈在楚、漢戰爭中為劉邦立了很多功勞,官至太中大夫(在皇帝左右掌議論之官員)。
劉邦死後,太子劉盈即位為漢惠帝,呂後大權獨攬,為所欲為,濫殺劉氏諸王及宮室嬪妃與朝廷大臣,又濫封呂家諸子弟為王,享受高官厚祿。
陸賈考慮不能爭辯,就稱病辭職回家。
看到好畤(zhì誌,今陝西乾縣東)田地肥沃,便在那裏安家。
他將出使時所得到旅行袋中的包裹東西變賣。
將錢分給五個兒子作生產資金。
陸賈常常坐著用四匹馬拉又適合老年人乘坐的舒適大車,帶著唱歌跳舞奏樂之侍從十人,佩帶著一把價值百金的寶劍。
對他兒子們說:“跟你們約定,我到你們家裏,你們要供給我人馬酒食,盡量滿足我的要求,每10天換一家。我要是死在誰家,他就得到寶劍、車馬和侍從。一年中往來要到別人家作客,到你們家大概不過兩、三次,時常來見你們,不要讓我看到不新鮮之食物接待。你們用不著長久嫌棄我呀。”此典原文“數見不鮮”,後作“屢見不鮮”。
【出典】:《史記》卷97《酈生陸賈列傳》2699、2700頁:“陸生常安車駟馬(用四匹馬拉又適合老年人乘坐舒適之車輛),從歌舞鼓琴瑟侍者十人,寶劍直百金,謂其子曰:‘與汝約:過汝,汝給吾人馬酒食,極欲,十日而更。所死家,得寶劍、車騎、侍從者。一歲中往來過他客,率(shuài帥,大概)不過再三過,數見不鮮,無久恩(hùn混,憂患)公為也。”
【例句】:清·顧炎武《日知錄》:“‘數見不鮮’,意必秦時人語,猶今人所謂‘常來之客不殺雞’也。” 清·洪升《長生殿序》:“而近乃子虛烏有,動寫情詞贈答,數見不鮮。” 清末民初·梁啟超《論專製體製有百害於君主而無一利》:“凡一姓之代興,則其勝朝子孫,斬刈靡有孑遺,此前世數見不鮮之成例也。” 鄭振鐸《插圖本中國文學史·文字的起源》:“不少的南部的人,到北方來,有的時候,竟也聽不懂話,辦不了事。這是數見不鮮的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