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齊太史簡
拼音 qí tài shǐ jiǎn
解釋 《左傳.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太史(古代官名,夏、商、週三代時,為史官和歷官之長,古時史官與歷官不分,秦稱太史令,漢屬太常,以後歷代名稱隸屬多有變異,但其基本職司是掌管天文、曆法、史料)書曰:‘崔杼弒其君。’崔子殺之。其弟嗣書(太史之弟仍然繼續這樣寫),而死者二人(指崔杼又接連殺死太史的兩個弟弟)。其弟又書(太史第三個弟弟又這樣記載),乃舍(通赦)之。南史氏聞太史盡死,執簡以往(其簡仍書‘崔杼弒其君’,執之前去),聞既書矣,乃還。”
拼音 qí tài shǐ jiǎn
解釋 《左傳.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太史(古代官名,夏、商、週三代時,為史官和歷官之長,古時史官與歷官不分,秦稱太史令,漢屬太常,以後歷代名稱隸屬多有變異,但其基本職司是掌管天文、曆法、史料)書曰:‘崔杼弒其君。’崔子殺之。其弟嗣書(太史之弟仍然繼續這樣寫),而死者二人(指崔杼又接連殺死太史的兩個弟弟)。其弟又書(太史第三個弟弟又這樣記載),乃舍(通赦)之。南史氏聞太史盡死,執簡以往(其簡仍書‘崔杼弒其君’,執之前去),聞既書矣,乃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