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貪天之功
拚音 tān tiān zhī gōng
解釋 貪:貪圖。把天所成就的功績說成是自己的力量。現指抹殺群眾或領導的力量,把功勞歸於自己。
出處 《左傳·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竊人之財,猶謂之盜,況貪天之功,以為己力乎?”
例子 豈敢貪天之功,遂爾僭妄。(清·陳忱《水滸後傳》第三十四回)
語法 作賓語;指攘奪他人的功勞
典故
泛指把別人的功勞記在自己賬上。
公元前636年,晉公子重耳歸國為君後,賞賜功臣。
介之推隨從他在外流亡十九年,但卻不提自己的功勞,而晉文公在賞賜功臣時也就把他忘了。
介之推遂與其母隱居綿上而死。
他說,晉獻公有九個兒子,現在隻剩下晉文公了。
惠公、懷公均無恩義於人,故而諸侯和國內百姓都拋棄了他。
如果天不絕晉,一定會使其有主。
能主持晉國祭祀的,除了重耳以外還有誰呢?而跟隨他流亡的那些人總以為這是他們的功勞,這不是說假話嗎?竊人財物,尚且稱為盜賊,何況把老天的功勞記在自己賬上的那些人。
下麵把罪惡當成正義,上麵對壞事加以封賞,上下互相欺蒙,這就無法和他們相處了。
”
【出典】:《左傳·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晉侯賞從亡者,介之推不言祿,祿亦弗及。推曰:‘獻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懷無親,外內棄之。天未絕晉,必將有主。主晉祀者,非君而誰!天實置之,而二三子以為己力,不亦誣乎?竊人之財,猶謂之盜,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?下義其罪,上賞其奸,上下相蒙,難與處矣。’”
【例句】:宋·李新《上皇帝萬言書》:“前日大臣專恃顧命,頗有得色,貪天之功以為己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