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枉尺直尋
拚音 wǎng chǐ zhí xún
解釋 枉:彎曲;直:伸直;尋:古量名,八尺。屈折的隻有一尺,伸直的卻有一尋。比喻在小處委屈一些,以求得較大的好處。
出處 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枉尺而直尋,宜若可為也。”
例子 然區區之事,於此猶不能忘言,更祝深以門戶道學之傳為念。幸甚,幸甚,~,素未嚐以此奉疑也。 宋·朱熹《答呂子約》
語法 作謂語、定語;指求得較大的好處
枉,屈;直,伸;尋,古代長度單位,八尺為尋。
枉尺直尋,比喻在小節上不妨委曲一些,以求得較大的好處。
孟子的學生陳代對他說,您不願謁見諸侯,未免顯得心地太狹小了吧!假如現在謁見他們,情況好了,可以實行仁政,幫助他們統一天下;即使不那麽理想,也可以富國強兵,幫助他們稱霸於世。
況且以前的《誌》書上說,受委曲不過一尺,而得伸直的卻是八尺,相較之下,似乎還是應該幹的。
孟子回答說,委曲一尺,伸直八尺的話,隻是從利益角度考慮問題,如果單從利益出發,那麽隻要能得利益,委屈八尺,伸直一尺也可以幹嗎?凡是放棄原則,枉曲自己的人,沒有一個能把社會治理好的。
【出典】:《孟子·滕文公》下:“陳代曰:‘不見諸侯,宜若小然;今一見之,大則以王,小則以霸。且《誌》曰:‘枉尺而直尋,宜若可為也。’孟子曰:‘……夫枉尺而直尋者,以利言也。如以利,則枉尋直尺而利,亦可為與?……枉己者,未有能直人者也。’”
【例句】:南朝·宋·範曄《後漢書·張衡傳》:“枉尺直尋,議者譏之,盈欲虧誌,孰雲非羞?”
近義詞 以小求大
反義詞 因小失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