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令
詞語“縣令”的意思和解釋。
詞語解釋
引證解釋
縣令
1.高名令聞。
《莊子 · 外物》:“飾小説以幹縣令,其於大達亦遠矣。”成玄英 疏:“縣,高也。夫修飾小行,矜持言説,以求高名令問者,必不能大通於至道。”
2.一縣之行政長官。 周 有縣正,掌縣之政令。 春秋 時縣邑之長稱宰、尹、公、大夫,其職同。 秦 漢 · 縣萬戶以上者稱令,不及萬戶者稱長。 晉 · 隋 因之。 唐 · 時縣置令,縣有赤、畿、望、緊、上、中、下七等,不分令長。 宋 · 因 唐 · 製,其京朝官任縣令職者,稱知某縣事。 元 · 縣置達魯花赤,以縣尹為副。 明 · 清 稱知縣。辛亥革命後改為縣知事。後稱縣長。
《韓非子 · 八經》:“縣令,約其辟吏。”《史記 · 司馬相如列傳》:“至 蜀,蜀 太守以下郊迎,縣令負弩矢先驅, 蜀 人以為寵。”唐 · 韓愈 《贈崔複州序》:“縣令不以言,連帥不以信,民就窮而斂愈急,吾見刺史之難為也。”《資治通鑒 · 周赧王三十二年》:“嗣君好察微隱,縣令有發褥而席弊者,嗣君聞之,乃賜之席。”胡三省 注:“古者縣大夫,至 春秋 時有邑大夫。縣令,起於 戰國 之時, 秦 漢 因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