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居

詞語“同居”的意思和解釋。

同居的概述

tóng jū

ㄊㄨㄥˊ ㄐㄩ

動詞

常用詞

同住

分居

詞語解釋

同居tóng jū

1.同住一處

同居犯人絕食

live together;

2.夫妻一起生活

夫妻同居五台山

cohabit;

3.常指未經履行法定結婚儀式而共同生活。

他同他所認識的另一個少女同居

翻譯

同居

  • 英語 to live together
  • 德語 Konkubinat (S)​, zusammen wohnen, zusammen leben (V)​
  • 法語 cohabiter, vivre maritalement, vivre ensemble

引證解釋

同居

1.同住一處或共同居住。

《易 · 睽》:“二女同居,其誌不同行。”南史 · 孝義傳上 · 陳玄子》:“義興 陳玄子 四世同居,一百七口。”唐 · 李白 《長幹行》之一:“同居 長幹裏,兩小無嫌猜。”阿英 《灰色之家》八:“﹝政治犯﹞每調動到另一個房間裏,就拚命的向同居的人宣傳。”

2.指同住的人。

《宋史 · 真宗紀三》:“有司請違法販茶者許同居首告,帝謂以利敗俗非國體不許。”

3.共處

呂氏春秋 · 應同》:“勤者同居則薄矣。”高誘 注:“同居於世。”唐 · 張籍 《征婦怨》詩:“婦人依倚子與夫,同居貧賤心亦舒。”清 · 李漁 《閑情偶寄 · 聲容 · 修容》:“至於非但相類,不相似而且相反之物,則斷斷勿使同居同居為難矣。”

4.指夫妻共同生活。

《警世通言 · 範鰍兒雙鏡重圓》:“呂公 將回文打發女壻起身,即令女兒相隨,到 廣州 任所同居。”茅盾 煙雲十四:“他和夫人同居生活雖非古聖賢那麽文雅,可絕不象‘姓 朱 的’信上描繪得那麽不堪。”曹禺 《北京人》第三幕:“我們幼年結婚意見不合,實難繼續同居。”

5.指男女未經結婚而共同生活。

老舍 四世同堂二十:“﹝他們倆﹞男的是個小軍閥,女的是暫時與他同居妓女。”巴金 · 寒夜四:“他們中間隻有同居關係,他們不曾正式結過婚。”歐陽山 柳暗花明八一:“陶華 跟 何嬌 兩人……租了 天官一家人家的後院子同居起來了。”

6.古代指未分家親屬

漢書 · 惠帝紀》:“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同居……家唯給軍賦,他無所與。”顏師古 注:“同居,謂父母妻子之外兄弟及兄弟之子等,見與同居業者,若今言同籍及同財也。”

國語辭典

同居tóng jū

1.居住一處,共同生活在一起。

史記 · 卷一〇二 · 張釋之傳》:“張廷尉釋之者,堵陽人也,字季,有兄仲同居。”紅樓夢 · 第四回》:“薛姨媽正欲同居一處,方可拘緊些兒子。”

分居

2.夫妻共同生活。在法律上,夫妻有同居義務

警世通言 · 卷一二 · 範鰍兒雙鏡重圓》:“過了數日,呂公將回文打發女婿起身即令女兒相隨,到廣州任所同居。”《初刻拍案驚奇 · 卷二七》:“糟糠之妻同居貧賤多時。”

3.俗指男女非法定的結合而生活在一起。

如:“雖然社會風氣已很開放,但男女同居不婚,仍不為社會接納!”

網絡解釋

同居 (漢語詞語)

同居,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,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。同居跟結婚不一樣,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,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;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,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。在同居期間男方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