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以殺去殺
拚音 yǐ shā qù shā
解釋 用嚴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。
出處 《商君書·畫策》:“以殺去殺,雖殺可也。”
語法 作謂語、定語;指統治方法
典故
《商君書.畫策》:“故以戰去戰,雖戰可也;以殺去殺,雖殺可也;以刑去刑,雖重刑可也。”用重刑禁止人犯法。
也比喻用對方使用的手段還擊對方。
宋.李廌《慎兵論》:“萬一正不獲意,則權必用武乃濟,然後哀矜愴惻而用之以犯難,難平即止,非複可玩。此以殺去殺,以戰去戰之術也。”亦作“以殺止殺”。
明.劉基《擬連珠》:“蓋聞以殺止殺,聖人之不得已。以暴易暴,悍夫之無所成。”魯迅《集外集拾遺.做“雜文”也不易》:“用‘雜文’攻擊‘雜文’,就等於‘以殺止殺’。先前新月社宣言裏說,他們主張寬容,但對於不寬容者,卻不寬容,也正是這意思。”
近義詞 以暴製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