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物競天擇
拚音 wù jìn tiān zé
解釋 物競:生物的生存競爭;天擇:自然選擇。生物相互競爭,能適應者生存下來。原指生物進貨的一般規律,後也用於人類社會的發展。
出處 清·梁啟超《新中國未來記》第三回:“因為物競天擇的公理,必要順應著那時勢的,才能夠生存。”
例子 而始成其《物種來由》一書,以發明~之理。 孫中山《建國方略·心理建設》
語法 作賓語、定語;指自然競爭
典故
謂萬物在優勝劣汰的競爭中,通過變異、遺傳和自然選擇的發展過程。
梁啟超《新民論》第六節:“循物競天擇之公例,則人與人不能不衝突,國與國不能不衝突。”歐陽山《苦鬥》四七:“我是說在這個問題上,千萬不要忽略那著名的物競天擇、適者生存的法則,把那弱肉強食的道理,也該透透徹徹地給孩子們灌輸下去。”
英語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in natural selec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