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聚訟紛然
拚音 jù sòng fēn rán
解釋 聚:集中;訟:爭辯。言論多而雜亂,看法不一致。
出處 梁啟超《生計學學說沿革小史》:“此其義後賢聚訟紛然,謂其徒尚有形之利,而不數無形之利。”
語法 作謂語、賓語、狀語;指看法不一致
典故
主謂 大家說法不一,各抒己見,互相爭論,得不出一致的意見來。
梁啟超《生計學學說沿革小史》:“斯密所謂生利,與尋常所謂有用者,其意義不同,故執政官、軍人、教士、法官,皆屏之於不生利之列……此其義後賢~,謂其徒尚有形之利,而不數無形之利。”△多用於指眾人對事物的議論說法不一、莫衷一是。
→各抒己見 人言藉藉 各執己見 爭長論短 ↔如出一轍 異口同聲 眾口一詞。
也作“聚訟紛紜”。
近義詞 聚訟紛紜
反義詞 眾口一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