峻法嚴刑
拚音 jùn fǎ yán xíng
解釋 峻:嚴酷。嚴厲的刑罰和嚴峻的法令。
出處 漢·王充《論衡•非韓篇》:“使法峻,民無奸者;使法不峻,民多為奸。”《後漢書•崔駰傳》:“故嚴刑峻法,破奸軌之膽。”
例子 夫~,非帝王之隆業。 《三國誌•吳誌·陸遜傳》
典故
並列 無情苛刻的法規條文和嚴厲的刑法。
形容刑法嚴苛殘酷。
馬昭《草堂春秋》5章:“而課以~,很可能會激起變亂,弄得局麵不可收拾,罪責不能推卸。”△貶義。
多用於指法治的嚴酷。
→王法無情 ↔法外施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