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訴諸武力
拚音 sù zhū wǔ lì
解釋 訴:訴訟。武力:軍事力量。指用戰爭來解決衝突。
例子 求統一之方法,固宜尊重和平,和平所不能達,則不得不~。 蔡東藩、許廑父《民國通俗演義》第九十九回
典故
述賓 諸,“之於”的合音。
指用軍事行動解決問題。
王火《戰爭和人》(2)卷3:“但閣下應知,我們日本懂得中國的民族意識是不可征服的,~解決不了這場事變。”用於軍事方麵。
→武不善作 ↔和平共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