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縮屋稱貞
拚音 suō wū chēng zhēn
解釋 古時傳說:顏叔子於風雨之夜,接納因風而屋倒之鄰家寡婦,使婦執燭,薪盡,又析取屋木以繼。頌揚在婦女危難時不加侵犯。
出處 《北齊書•廢帝紀》:“顏子縮屋稱貞,柳下嫗而不亂,未若此翁白首不娶者也。”
語法 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為人處事
典故
《詩經.小雅.巷伯》“哆兮侈兮,成是南箕”漢毛亨“傳”:“昔者顏叔子獨處於室,鄰之嫠婦又獨處於室,夜暴風雨至而室壞,婦人趨而至。顏叔子納之,而使執燭。放(至的意思)乎旦而蒸(古時以麻秸、竹、木作成的照明物)盡,縮屋(析取屋木)而繼之。”(《毛詩正義》第九冊)
《毛傳》又載魯男子閉戶不納室壞來托宿的嫠婦的事,《孔子家語.好生》亦載,而不載顏叔子事。
顏叔子納之而使執燭,魯男子閉戶而不納,可見是兩回事。
但《滋陽縣誌》說,鄰舍崩,一女子投之,叔子不容,女子宿於門下。
則又似乎是一回事。
故談到“縮屋稱貞”的典故時,一說又見《孔子家語.好生》。
本書判為是兩回事,故《孔子家語.好生》所載“魯男子”事另出。
後因以“縮屋稱貞”頌揚不侵犯遭逢危難的婦女的品格,亦即稱誦男子品行端正,作風正派。
《北齊書.廢帝紀》:“太子曰:‘顏子縮屋稱貞,柳下嫗而不亂,未若此翁白首不娶者也。’”明.陶宗儀《輟耕錄》卷四“不亂附妾”:“顏叔子獨居,夜大雨。有女子投之,令其執燭,至明不二誌。故千古以為美事。”
近義詞 坐懷不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