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
拚音 yù jiā zhī zuì hé huàn wú cí
解釋 欲:要;患:憂愁,擔心;辭:言辭,指借口。要想加罪於人,不愁找不到罪名。指隨心所欲地誣陷人。
出處 《左傳·僖公十年》:“不有廢也,君何以興?欲加之罪,其無辭乎?”
例子 “可是,老徐,李自成沒有什麽罪名,咱們收拾了他,對別人怎麽說呀?”“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!”(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二十七章)
語法 作賓語、分句;指給人強加罪名
形容為達到某種目的而蠻不講理地加人罪名。
公元前651年,晉獻公死。
受晉獻公之托,大臣荀息擁立驪姬之子奚齊為君。
這時,以裏克、丕鄭為首的忠於太子申生、公子重耳、公子夷吾的一班大臣派人刺殺奚齊於停喪處所。
而後,荀息又擁立奚齊的弟弟卓子為君。
不久,又被裏克派人殺之於朝,荀息也被迫自殺。
在秦、齊諸大國的支持下,夷吾歸國為君,是為晉惠公。
他即位後,為了鞏固自己地位,就於公元前650年下令裏克自殺。
他說,沒有你,我就當不了國君。
然而,幾個月來,你先後殺死了兩個國君和一個大臣,現在我當你的國君,不是很困難的嗎?裏克這時已看透了晉惠公的真實麵目。
回答說,如果我不殺死那兩個國君,哪裏輪到你坐這個位子。
你現在想處死我,給我強加一些罪名,那是很容易的。
隨即自殺了。
【出典】:《左傳·僖公十年》:“夏四月,周公忌父、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。晉侯殺裏克以說將殺裏克,公使謂之曰:‘微子,則不及此。雖然,子殺二君與一大夫,為子君者,不亦難乎?’對曰:‘不有廢也,君何以興?欲加之罪,其無辭乎?臣聞命矣。’伏劍而死。”
【例句】:宋·劉克莊《與鄭丞相書》:“凡人之身,豈能無過;苟欲加罪,何患無辭!” 清·歸莊《感事寄二受翁二首》之二:“欲加之罪豈無辭,惟德成鄰乃見疑。”
近義詞 欲加之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