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出入人罪
拚音 chū rù rén zuì
解釋 指法庭裁判錯誤,把有罪的人認為無罪,把無罪的人認為有罪。
出處 《唐律·斷獄》:“即斷罪,失於入者,各減三等;失於出者,各減五等。”
例子 有依此律~者,以故論。 《明史•刑法誌一》
語法 作謂語、賓語;指妄自給人加罪名
典故
猶言枉斷人罪。
宋 王禹偁《用刑論》:“後以製誥舍人領廷尉,朝夕閱視,亦少詳矣。然見其用刑與古相戾,何者?今法吏所禁之切者曰:‘故出入人罪而已。’”《明史.刑法誌一》:“有依此律出入人罪者,以故論。”
近義詞 故入人罪